11/27選舉日您知道你有哪些選票嗎?
市長:需設籍臺北市滿4個月
市議員:需設籍臺北市該選區滿4個月
(情況1:您只要在7/27日前,戶籍從任何地方遷來大同區,即有大同區之投票權)
(情況2:您雖然於7/27日以後,戶籍才從中山區遷進來大同區,因中山、大同為同一選區,故也有大同區投票權,如果是不同選區遷進來,則無)
里長:需設籍在該里滿4個月
所以記得喔!只要您有該里里長投票權,也就一定有該選區市議員投票權,也就一定有市長投票權。
但是如您從7/27日以後(28日)才從別的選區遷入大同區,則您只能有市長的投票權。
而您如果於7/27以後又從大同區某里遷到大同區其他里,則您只能有市長及市議員投票權。
唯一例外:如果您是原住民的話,不分山地或平地,只要您在臺北市設籍滿4個月,你就有市長投票權及同時有該選區的市議員投票權(不論市議員是否在同一選區變遷),至於是否有里長投票權?則仍要看你是否在該里設籍4個月啦!
這樣您清楚了嗎?如仍不清楚,歡迎您詢問!當然也可直接撥打大同區戶政事務所查詢喔!電話為25942569接總機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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