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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兵役Q&A 

 

 

1.如何申請役男短期出境?
(1)19歲之年役男申請出境除攜帶帶身分證、護照外,並應備監護人同意書、監護人身分證、印章向徵額地鄉(鎮、市、區)公所提出申請,(家屬代辦攜帶役男身分證、護照及家屬身分證、如委託他人代為申請亦需備委託人身分證、

印章,委託書)。
(2)年滿20歲在學中役男亦可至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網站申請。(網址https://nas.immigration.gov.tw/)
(3)年滿20歲未在學役男,除毋須監護人同意書、身分證、印章外,餘與(1)同。

 

2.入伍新兵於何種情形下可申請戶籍地分發?
(1)凡入伍之新兵,兄弟2人同時在營,均未在戶籍地服役,其中1人可申請戶籍地服役,檢具兄(弟)在外地服役證明、全戶戶籍謄本,於入伍後向新訓中心申請優先按戶籍地抽籤分發。
(2)凡列為地方政府低收入戶、生活扶助戶之役男,於入伍後檢具市政府核定服役役男家屬生活扶助戶等級核定函及全戶戶籍謄本向新訓中心申請優先按戶籍地抽籤分發。
(3)於外島服役「因公死亡」常備兵,其兄(弟)入營後,檢具撫卹令、全戶戶籍謄本向新訓中心申請優先按戶籍地抽籤分發。

3.役男辦理兵籍調查,應準備那些證件?
兵籍調查應準備下列證件,由本人或戶長或有行為能力之家屬辦理:
(1)國民身分證。
(2)本人印章、監護人印章。
(3)全戶戶口名簿。
(4)最高學歷證件。
(5)檢定合格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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